食品過敏是一種常見病與多發病,發生食品過敏,輕者會引起蕁麻疹、濕疹等皮膚疾病,嚴重者會引發休克,危及生命。而且,由于現代食品的原料復雜,很多消費者甚至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就攝入了過敏原,對健康造成危害。
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,我國2012年4月實施的GB7718-201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包裝通則》(以下簡稱《通則》)建議,花生、雞蛋等可能會導致過敏的物質如果被用作了食品配料,“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,或在配料表臨近位置加以提示”。
該通則實施已經將近兩年了,速凍食品企業對于這則建議性標注的執行情況如何?記者走訪市場一探究竟。
調查:大企業標注規范
《通則》表示,產品中使用了以下八種原料時,建議標注過敏原信息: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(如小麥、黑麥、大麥、燕麥、斯佩爾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系);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(如蝦、龍蝦、蟹等);魚類及其制品;蛋類及其制品;花生及其制品;大豆及其制品;乳及乳制品(包括乳糖);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。
速凍食品中的米面制品、丸類制品等很多都會用到上述原料,但記者走訪發現,并非所有企業都對過敏原信息進行標識,即使是標注了此類信息的企業,標注方式也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。
總體看來,大企業執行情況較好。速凍食品行業龍頭企業三全在這一點上再次起了行業表率的作用,三全各系列產品,不論是湯圓水餃餛飩,還是米飯面點丸子,都在配料表的下方標注了“致敏原信息”字樣,提醒消費者“此生產線也加工含有大豆制品、花生制品、芝麻制品、小麥、乳制品”;此外,灣仔碼頭所有產品也都明確標注有致敏原信息。
針對旗下不同系列不同品類的產品,三全和灣仔碼頭都根據產品實際情況,對致敏原信息進行了具體調整,。
以三全米飯和三全私廚水餃為例,米飯標注的致敏原信息為“此生產線也加工含有大豆制品、花生制品、芝麻制品、小麥、乳制品”,私廚水餃標注的致敏原信息則為“此生產線也加工含有魚、蝦及其制品、干貝、雞蛋、大豆制品,花生、芝麻制品的其他水餃產品”,之間的細微差別,充分表明了企業對于這一推薦性標準的標注并非應付了事,而是在認真對待這件事。
關注:標注情況良莠不齊
在三全和灣仔碼頭的表現可圈可點的時候,也有些速凍食品生產廠家的表現不盡如人意。
首先從標注方式上來說,有些企業選擇了模糊致敏原信息。鄭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思念)、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安井)和河南雪鷹速凍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雪鷹)三家企業的產品包裝袋上,都沒有明確地出現“致敏原信息”的字樣。思念只是在配料表下面標明配料中含有芝麻、花生,此生產線也加工含有小麥制品、大豆制品、果仁類制品的其他產品。安井則把此類信息放在了友情提示中,提示消費者生產此食品的生產線及配套設施也處理含有麩質的谷類、奶類、花生及其制品。雪鷹也把這類信息以提示的方式展現了出來。
從標注位置上來說,也是五花八門。三全、灣仔碼頭等企業,都將致敏原信息標在了食品配料表下方;河南云鶴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云鶴)生產的水餃致敏原信息也在配料表下方,但是芝麻球和春卷則轉移到了產品類別下方。
還有一些企業根本就沒有標注過敏原信息。云鶴的小康系列湯圓和手抓餅都沒有標注致敏原信息,河南眾品食業有限公司的火鍋料丸子、鄭州天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天方)推出的湯圓、開封第一樓有限責任公司推出的灌湯包子、北京綠潤食品有限公司推出的雜糧窩窩頭等也都沒有標注。
回應:建議性條款并不具備強制性
盡管標注過敏原信息是一個建議性的條款,不具有強制性,但是,過敏原信息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,企業對此應抱什么態度呢?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些企業。
成立于2001年的滄州市東海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產速凍面點為主的企業,該公司總經理田金波告訴記者,暫時還沒有標注致敏原信息,“我知道有些人會對螃蟹和蝦等海產品過敏,但是,并不知道國家建議產品標注過敏原信息”。
與東海食品不同,也有些企業知道這個標準,但是,仍然選擇了暫時不標注,以湯圓、水餃、餛飩為主打產品的鄭州頂香食品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。該公司總經理馮金圈表示,公司的產品目前沒有標注致敏原信息,“容易過敏的人很少。而且致敏原信息的標注是推薦性的不是強制性的,如果要標注的話,所有的包裝袋就需要重新設計,這中間的花費是很大的,也需要時間”。
記者在超市見到,天方生產的水餃國色天餃已經在配料表的下方標注了致敏原信息,但是在其公司生產的湯圓上卻并沒有出現這類信息。該公司一位羅姓負責人告訴記者,這是因為國色天餃是天方去年年初推出的一個新產品,因此,包裝是全新設計,就在產品標簽上添加了致敏原信息,而湯圓等產品是之前的產品,沿用的也全部是之前的包裝,所以暫時還沒有標注。她表示,作為一個清真食品品牌,天方是非常注重食品安全的,等這一批包裝袋用完后,天方也將在湯圓等產品上標注致敏原信息,方便消費者選購。
觀點:過敏原信息或可救命,標注很有必要
鄭州市人民醫院皮膚科主任黃玉成認為,過敏是一種常見病,食物過敏可能會導致蕁麻疹、濕疹等皮膚病,嚴重的話甚至會導致休克危及生命,因此他建議,如果產品的配料表中使用了雞蛋、花生等容易導致過敏的原料,最好標注一下,“盡管過敏體質人群并非大多數,但是,一旦有消費者遭遇了此類事情,受到的傷害就是百分之百的。這種事件一方面會危害消費者的健康,另一方面會損害企業形象。”
和三全、思念等品牌相比,鄭州霍嘉食品有限公司的規模并不算大,但該企業也較早地標注了致敏原信息,“企業要對全體消費者負責,標注致敏原信息可以有效地避免消費者誤食。”該公司品保部負責人張軍偉說。
在她看來,盡管現在對于很多消費者來說,致敏原信息還是一個很少關注甚至忽略的信息,但是,今后隨著消費者對健康越來越關注,致敏原信息會像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一樣,成為消費者購買產品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。
她認為,盡管當前致敏原信息只是一個建議標注的條款,但是根據之前的經驗,很多剛開始是建議性的條款最后都成了強制性的,不排除將來,致敏原信息成為強制性標注信息的可能性,因此,提前做準備,從標準化的角度出發,嚴格要求自己,可以更好地適應市場。
他山之石——國外過敏原標注多為強制性標準
近年來,隨著食品過敏案例越來越多,各國對于食品上過敏原的標注管控也越來越嚴格,國外很多國家都將過敏原信息作為了強制標注內容。
日本規定將蝦、咸魚子兩類水產品列入強制性標識的范圍,將含有鮑魚、烏魚、鹽漬鮭魚子、蝦、蟹、大馬哈魚、青花魚、魚蛋白膠等原料的食品列入指導性標識的范圍。
澳大利亞則要求將食品中的過敏原成分明示在對應的食品標簽上,哪怕其中的過敏原含量非常少。
美國早在2006年1月1日就已經實施《食品過敏原標簽和消費者保護法案》,規定所有在美國銷售的包裝食品,必須符合有關食品過敏原標注要求,其中過敏原主要指牛奶、蛋、魚類、甲殼貝類、樹堅果類、小麥、花生、大豆等8種成分。對于含有未聲明過敏原的產品,美國FDA可能會要求產品召回。
歐盟對食物過敏標示的要求更為嚴格,除了上述8類過敏原外,還包括芹菜、芥菜、芝麻和二氧化硫或亞硫酸鹽。并要對產生過敏的配料給出明確的信息,任何過敏物質都不能隱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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